“五行币”百亿传销被端,余毒仍在发生!!
投资5000元买“五行币”,拉30个下线就能成“华尔街股东”,5年就能成千万富翁……
如此“低投入、高回报”的“五行币”传销骗局,仍在国内部分地区发生,即便其创始人张健(原名宋密秋)早在两年前就已经被抓捕归案。
“五行币”传销骗局,属于张健2012年创办的“云计算数字贸易联盟网”(简称云数贸)项目之一,打着所谓“掌控全球黄金推动国家经济”的“爱国”旗帜,以“两单回本”的宣传口号,短时间内发展了大批传销人员,涉案近百亿。
涉案近百亿的传销骗局
其实早在2013年,“云数贸联盟网”便在公安部及原工商总局公布的十大传销典型案例中。
和众多“云家人”一样,在王川看来,“五行币”并非新闻中所讲的传销组织,一切负面消息都是老大张健配合国家故意放出来的。
在云数贸传销体系之中,老大张健是一个被极度神化的人物,这个只有初中文化的传销头目,是“云家人”眼中的“未来世界首富”:9岁大学毕业,12岁破译银行密码,精通六国语言,14岁被国家特招入伍,退役后由国家安排运作“云数贸”。
然 而据正义网此前报道,张健原名宋密秋,2013年宋密秋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批捕后,在取保候审期间购买假缅甸护照(护照名为“张健”),非法出 境经缅甸逃往马来西亚,并继续进行传销活动,至2014年,云数贸商业联盟管理系统网站共有注册会员账号127万余个,发展下线层级数达480层。
2017年,公安部将“五行币”系列传销案列为当年打击传销犯罪工作的重点案件,各地公安机关对“五行币”这一涉嫌传销组织进行查处。经查,“五行币”系列涉嫌传销组织打着“爱国、慈善、扶贫”等幌子,以高额返利为诱饵大规模发展会员,涉案金额约92亿元(其中五行币涉案约20亿元)。
当年6月6日,公安部工作组将“五行币”系列传销组织主要负责人、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逃犯宋密秋从印尼缉捕回国。
篡改书籍塑造人物崇拜
“老大”张健的被公诉,媒体对“五行币”传销的曝光,并未完全阻止云数贸传销系统的继续活动。
与传统聚众洗脑传销相比,云数贸组织中,对于底层传销人员的精神洗脑,除了以高额的利益回报吸引人,还有一种对张健本人的个人崇拜在内。
在很多云数贸底层传销人员看来,张健本身已经具有一些传奇色彩。至今仍身陷云数贸传销组织的王川告诉记者,“老大是佛,是受上帝的指引来帮助世人的”。当记者问及他为何会这样认为的时候,王川称是“我自己悟的”,也丝毫没考量这是两种宗教信仰。
“悟”这个字,是很多“云家人”口中经常提到的,“老大说过,云数贸是说不清道不明的,我们需要自己去悟。”
反传销人士易铁表示,或许是因为骗局铺得太大,难免会出现漏洞,许多传销人员在遇到解释不清的问题的时候,都会用这种说法来蛊惑下级。
而有传销人员认为张健是佛这一说法,也并非空穴来风。在张健逃亡东南亚期间,借由东南亚一些国家佛教文化盛行的借口,很多传销人员都宣称“老大”是去那边参加佛教的修行。
为迎合这一观点,张健本人还花重金雇了一群“光头助理”和“美女光头助理”宣传“五行币”。张健有一个下线阿鹏,专门负责督促“光头助理”们工作。他们每个星期要剃一至两次头发,如果头发长出来,就拿不到当月工资。
除了口口相传,“五行币”传销组织还借由一些书籍来“塑造”张健的形象。
很多“五行币”传销人员手中有一本名为《世界首富的当代佛法当代圣经》的书,在这本书中,张健与佛教人物济公一起巡游地狱,与地狱中诸多犯罪的灵魂对话。
记 者翻阅对比后发现,该书实际是篡改自《地狱游记》,将原书中的主人公姓名统一改成张健,书籍本身没有任何出版信息,装订简陋,封面上张健本人的照片印刷粗 糙,颜色都已经失真,书里也存在很多错别字。这样一本漏洞百出的“三无”书籍,却让很多传销人员视若珍宝一般收藏在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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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张健时代的“新盘口”
记者在一名传销人员的手机中看到,其最少添加了近四十个云数贸的微信群,群成员从一两百人至五百人不等,在其微信好友只有292人的情况下,日常未读微信可 达数万条。其也向记者坦承,这些微信不可能都看得过来,因此很多群都被设置了免打扰功能。记者注意到,这些微信群,群名多以“五行”、“集结号”、“云家 人”、“华尔街”等为名。
在一个名为“老大出关等你们”的微信群中,共有144名群成员,群成员之间很少互相聊天,更多的是在互相转发传销广告,以及一些洗脑内容。
记者发现,很多转发的内容都是将一些政策类内容进行删减、曲解,进而与云数贸进行挂钩。群成员之间多以“老师”互相称呼,同时大量转发一些有张健的照片,图片画质低劣,分辨率低,PS痕迹也很明显。
记者采访多名云数贸组织成员后发现,虽然张健被捕以后,国内的云数贸传销分子分裂成很多团体在继续运行,但不同的团队之间已开始出现差异。
如王川所参加的团队,在2017年的7月份,向底层成员宣称张健下调了会员等级的缴费制度,其中Y级会员金额为220元,S级会员金额为1100元,M级会员金额为2200元。而张苏荣(化名)所在的团队,却没有进行下调。
已经在云数贸内投入近20万元的张苏荣,自称已经成功推荐了多名会员,开始带起了团队。
张苏荣还向记者介绍了云数贸最新的盘口——华尔街股东单。张苏荣称,这个盘口与云数贸其他的盘口操作性质基本相同,都是两单回本。
在云数贸里面,想要加入一个新盘口,缴费的过程被称作报单。
按其说法,如会员想要报单,需要缴纳5000元,便可成为云数贸的M级会员,同时在华尔街这一盘口内,可持有4999股原始股,如会员发展更多下线,则可截留每名下线成员一半的会员费。如果能发展30名下线会员,还可以进一步成为“华尔街股东”,以此来获得更多分红。
发行定制手机“张健phone”
交谈中,张苏荣言语之中不时透露出对于老大张健的“敬仰”。和其余传销人员一样,张苏荣坚信张健的被捕入狱,这是一次“调控行为”,张健本人依旧活跃在他们身边。
“我群里的那个集结号,就是老大本人,但是他不会主动说话,我们加好友也不会通过,我这个群里,还有老大的另一个号,但就不知道是谁了,老大是隐藏在我们中间的。”张苏荣说。
记者查询公开信息显示,宋密秋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偷越国(边)境罪,已于2018年经由桂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就在张健被公诉后不久,云数贸组织之中出现了一款“云数贸7周年定制手机”。
记 者从一名传销人员手中拿到的这款手机,背面印有张健本人的磨砂头像,并有“张健云数贸,风雨七周年,Zhang jian phone”的字样,开机的加载动画也为张健头像,而且显示为“5G”手机。但记者翻看手机,未见包装和使用说明书上有任何品牌、产地入网许可证等信息。
王川所在的团队,接触此款手机时,每部的报单价格为890元。而身处另一团队的传销人员周英(化名)向记者介绍此款手机时表示,报单价格为2500元,零售价为4999元。见记者觉得太贵,很快便又改口,“你给四千块,或者三千五以上,就可以卖给你。”
而在周英家人看来,这款来历不明的定制版手机,无疑也为云数贸传销组织的发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这样一个手机出现,很容易就让人真的相信云数贸是一个有实力的真正存在的项目,毕竟手机不像那些普通的纪念品,还是有一些价值的,也更容易让人上当受骗。”
2018年底,“五行币”传销组织中出现张健定制手机,开机画面及背面均有张健头像。
“塑造形象加强控制都为敛财”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刘玲律师表示,在云数贸这一传销组织中,当头目宋密秋被捕以后,跟随他的成员没有偃旗息鼓,而是分化成不同团体继续实施传销活动,各 自利用“老大”的影响力,聚集人气,吸纳新成员。新组织与原组织之间存在迭代。各自成立的团体均将张健继续作为“老大”来吸引新成员,彼此之间存在共性。 传销中,各团体成员通过“神化”张健,编造了诸如“老大修行”谎言来引诱参加者。这种用“美化”、“神化”个人的方法,引诱参加者加入传销组织,与传统的 洗脑方法相比,更具新颖性。
刘玲律师称,这些人在原组织者被处以刑罚后,分裂成不同团体继续进行传销活动,骗取财物,这些人就成为各自团体中的组织者或领导者。如果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的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那么这些组织者、领导者有可能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日前,记者获悉,由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涉案金额达人民币4000余万元的“五行币”特大传销案件尘埃落定,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被告刘 甲(化名)等5人上诉,维持细河区人民法院对刘甲等5人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二年半到一年半、并处罚金2万元的一审判决。
"所有的传销都是忽悠,到最后迟早都要崩盘的。欺骗总是躲藏在谎言背后,流传在网络、微信里的各种传言说辞,需要辨别认知,但相信谎言往往始于个人的某种贪念。然而,只要贪念抬头,必将害人害己。
符合以下几点的,大概率涉嫌传销!
1“入伙费”
传销组织通常以各种名义敛财,只有参加人员交钱,团伙才能吸纳资金。
2“拉人头”
缴纳“入伙费”后,传销团伙会干方百计让加入者发展下线。
3“团队计酬”
团伙通常通过“发展下线、层层提成”的方式诱骗财富。
如何防范传销
“四看”:
1、看融资合法性。合法的融资,如发行股票、担保公司、开展P2P业务、小额贷款等都应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可到监管部门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
2、看宣传方式。看是不是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获取的集资信息,或是以各种途径向社会公众传播吸收资金的信息。
3、看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为什么不向银行贷款?集资款用在实体经营项目还是投向不明?获取利润的途径是什么?
4、看参与集资的主体,是不是谁都可以参与。
“三思”:
一思是否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
二思投资是否符合市场规律?
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等一夜”:
投资回报率高于5%的,避免头脑发热,一定先问问家人和朋友意见,拖延一晚再决定。
《禁止传销条例》中指出,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传销是社会的毒瘤,
虽然传销的模式并不复杂,
但普通人往往难以辨别。
希望这些信息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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